在5.12地震灾害中,通江县洪口镇永安坝村小学教师苟晓超,当教学楼发生坍塌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抢救学生而英勇牺牲,终年23岁,该同志的英雄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川劳社明电[2008]23号《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医疗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通江县社保局特事特办,积极靠前服务,简化工作程序,在苟晓超同志牺牲的第6天,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共计6.1万元送到他家人手中,以慰亡灵,切实保障了工亡职工遗属的相关待遇,为抗震救灾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