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农保司司长赵殿国在通江县调研“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项目试点工作后高度评价通江县在建立新型农保制度方面卓有成效,试点工作已走在了全国试点县的前列。 突出了重点参保对象。在坚持农民自愿和“低水平、广覆盖”原则的前提下,率先推进以农村村组干部,进城务工农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被征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乡村医生、小城镇农转非人员以及暂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乡镇企业职工等“五大类”人群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激发和带动了农村其他群体踊跃参保。 建立了动态缴费机制。缴费标准依据该县农村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及时调整和确定当年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档次,缴费标准可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甚至不同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的收入特点,有利于制度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了参保补贴制度。该县政府从实际出发,每年按上年末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总额的2.5%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其中2%记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0.5%纳入农保专项调剂基金管理,用于弥补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缺口和提高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从2003年起,对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在职村三职干部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失地农民、农村独生子女户参保在政策上都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政策,解决了基层村组干部、被征地农民等部分重点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在养老金发放标准上,按照个人帐户积累总额,实行保底弹性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其月领取标准=个人帐户积累总额×1/160。同时,建立了储备调剂金帐户,使保障水平可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动,适时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使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同步,以增加新型农保制度的吸引力。 拓宽了个人帐户发展功能。该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县农保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开展了个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质押贷款业务,拓宽了参保者个人账户发展功能,避免了一些参保农民为了顾及眼前不计长远强行要求退保现象的再次发生。保险手册质押贷款既解决了参保者的困难,同时,激发了参保者的积极性,深受参保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整合优化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通江县按照“粮食换保障”的思路,通过整合优化“粮食直补资金”等各种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将其主要用于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初步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该项试点为探索各级财政直接建立用于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积累了具有全国意义的实践经验。 规范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乡镇征收基金,农保部门经办业务,基金中心核算,财政管理资金,银行专户储存,审计定期监管,社会化发放,制度化管理”的基金运作模式,做到征收与支出分开、资金与帐务分开、经办与监督分开,确保了基金安全增值。二是改善办公硬件设施,优化办公环境,对农保参保业务办理实行计算机操作,将全县参保人员的个人资料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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