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决定,认真实施市委提出的“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南江县检察院必须紧紧围绕这一重大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观,进一步强化“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行政效能观,努力为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坚持执法为民,树立“四种观念” 要按照“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树立“四种观念”。一是在执法思想上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要强化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根基。要真正把代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观念落实在执法实践之中,真正做到“视人民群众为父母”,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化为我们的灵魂,融入我们的血液,植根于我们的头脑,体现到每位干警的执法活动中去。二是在执法内容上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做到利为民所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到违法犯罪活动再小也要追究,群众利益再小也要维护,群众利益再小也不能被侵犯,坚决杜绝与民争利的执法行为。三是在执法手段上树立“人性化执法”的观念,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服务,把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树立尊重和保障违法犯罪人员人格尊严的执法理念,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在执法效果上树立“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的观念,坚持做到事为民所办。要实行带案下访,积极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要开展送法下乡,积极预防减少犯罪;要实施“连心”工程,积极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环境 当前,要紧紧抓住南江县被国家确定为汶川大地震重灾区的机遇,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努力促进南江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对我们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主要应积极营造“三种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紧紧围绕服务发展这一根本,积极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促进南江县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重点打击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涉农犯罪案件,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处理各种纠纷工作力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让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得到解决,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妥善地化解矛盾、排除纠纷。要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促进构建“平安南江”、“和谐南江”。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要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要突出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切实做到有罪必究、无罪保护。要立足检察职能,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三是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以及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增强诉讼监督的效能;要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当前稳定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逗硬措施,落实责任,把维稳工作抓得实而又实,全力维护灾区稳定、奥运期间稳定和全县社会稳定,确保平安奥运、和谐奥运万无一失。 加强效能建设,解决突出问题 当前,必须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牢固树立“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行政效能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要破解当前各类“机关病”的迫切需要。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解决“措施不过硬”的问题。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场自我革命,是一项涉及观念、体制、制度变革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工作中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首先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亲历亲为之风展现抓行政效能的决心,以雷厉风行之举担当抓效能的表率,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硬化措施,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把行政效能建设与当前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第二,突出重点,攻破难点。要坚持问事必问人,落实便民服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竭尽全力方便群众办事;要坚持问人必问责,抓好班子建设,健全效能体系,严查不落实的人和事;要坚持问责问到底,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切实解决“惩处不得力”的问题。要围绕检察机关落实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全面开展督察。在加强行政效能督查中,要更加注重结果运用,更加注重惩处力度。要形成效能督查和惩处工作的常态化和威慑力,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作者系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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