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人大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通江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机制,突出了六个方面的监督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把握监督重点
我们坚持把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
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第一是进行备案审查。主要是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对“一府两院”制定出台的原则规定性和政策指导性强、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一旦发现有违背和抵触现象,就要责令纠正或撤销。同时,还坚持对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的决议、决定,责令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近年来,我们先后责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20多个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纠正或撤销,先后责令4个乡镇对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和违法选举结果进行了纠正或撤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第二是听取和审议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书面审议意见,跟踪督促落实,促进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第三是将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作为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围绕“法”字开展调查,根据“法”字进行评议,着眼“法”字搞好整改,做到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增强监督实效。第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将执法检查与一个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密切联系起来,采取上下联动配合、自查与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第五是监督检查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为督促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切实解决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问题。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通江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办法》,并按内容对执法部门落实“两制”情况逐项对照检查,督促他们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追究违法办案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感,并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第六是受理信访案件,加强个案监督。针对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行政、司法个案,我们抓住存在执法不公的重要案件,督促行政、司法机关迅速整改纠正。另外常委会以派任人民监督员的形式,依法监督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办理;通过参加部门执法听证会,监督一些具体案件的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监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此,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发展主题,紧扣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以抓大事入手,选择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通江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把解决群众“四难”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绿色经济、民营经济、旅游经济发展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国有企业改制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等列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如根据全县农村群众饮水的现状,为了促进落实总理指示、解决好群众的“饮水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明确指出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就此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从而进一步做好解决群众“饮水难”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项目工作、实施好工程建设项目、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了农村“饮水难”问题的解决。对于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些重大事项,我们还要求政府在决策前提请人大审议决定,然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咨询论证、作出决议决定。如对于新农村建设这一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我们主动要求县人民政府形成了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修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的基础上、迅速作出了《关于通江县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决议》,对全县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利地促进了全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监督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人民的代言人。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归宿,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人大监督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人民利益高一切”的思想理念,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来开展监督工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我们立足当前实际,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情,作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点问题。紧紧围绕落实农村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得实惠;城镇实行三条保障线,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根治“三乱”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关心进城务工农民,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村(居)民自治组织等问题,切实搞好监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县人大常委会抓住人民群众反映的县城饮用水源诺水河污染问题,及时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监督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诺水河污染整治,收到了明显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公安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县公安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督促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我们通过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推行县人大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公民就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监督人事任免中的问题,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坚持强化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监督。在干部任命前,对任命干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在任命会上要求任命干部作任职承诺;在干部任命后颁发任命书并作诫勉谈话。近年来我们任免干部200多人,通过这些途径,为县委使用干部严把了最后一道关,确保任命出了组织和人民满意的干部。
完善监督方式
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有着密切联系,方式得当就会取得好的效果,方式不当则事倍功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除运用法律明文规定的代表大会审议“一府两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方式外,还运用了十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如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重点工作报告或汇报、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民主测评考核、个案监督、特定问题调查、询问和质询、撤职罢免、组织代表视察、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等,我们还注重根据监督内容和对象选择适当的监督方式,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方式。通过运用这些监督方式,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长足进展。
加强跟踪监督
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在于监督意见的落实,即被监督对象根据人大的监督意见认真整改自己的工作不足。被监督对象落实监督意见整改工作不足是一个充满阵痛的过程,是需要人大不断跟踪监督督查督办的。为了规范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意见的督查督办,我们制定了《通江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监督意见落实办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监督意见,“一府两院”必须认真落实;并在三个月内接受人大常委会督查组的调查、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中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的,必须进一步落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整改工作不足,并再次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两次满意度测评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都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刚性监督程序,进行特定问题调查,直至撤职罢免。如去年我们监督制止学校乱收费工作时,根据一些群众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一些学校乱收费现象突出,我们随即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随后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学校收费中存在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严肃提交了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的书面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纠正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一费制”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并在两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专题汇报。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赓即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学校收费行为予以了规范。两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对学校收费行为进行了明查暗访,并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从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的情况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的情况看,全县整治学校乱收费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学校收费较为规范,但个别学校仍存在利用早晚自习、订阅教辅资料向学生变相乱收费行为,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满意度测评,一致表示较为满意;但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纠正个别学校仍存在的变相向学生乱收费行为,并限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同时要做到对学校收费工作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管理漏洞,使学校收费行为规范化。通过这次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全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得到了规范,“一费制”收费政策得到了落实,人民群众感到较为满意。
延伸监督触角
延伸监督触角,主要是着力从体制上解决人大监督的盲区。由于我国行政体制上还存在条块分制等原因,一些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条条管理的部门,地方人大往往难以监督,他们便成为人大监督的盲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把条管部门的工作全方位地纳入了人大的监督视野。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并督促他们落实和向人大常委会作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对县地税局、邮政局、技术监督局、烟草公司、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8个部门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其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对这些条管部门的监督,增强了这些部门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坚持参与中监督
人大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目标与党委、政府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人大工作也必须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接受检验和获取监督效果的信息反馈。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能仅当旁观者,对政府工作评头论足;而是要找准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参与支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投身到改革和发展中去,在参与中开展监督,在监督中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既为党委中心工作排忧解难和提出决策建议,又监督支持政府的工作。去年以来,我们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和督导了解“四难”工作、新农村建设、农村政策兑现、天燃气开发、城市建设管理、重大接待活动等一些县委、政府的重要中心工作。大家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并在参与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有深度、有广度、有独到性、有操作性的调研材料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如常委会领导通过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并深入调查研究后撰写的《关于解决“四难”问题的困难及对策》、《如何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等调研文章,先后被县委书记批转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和贯彻,并作为县委、政府的决策参考依据,对全县的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注重监督合力
人大监督不是万能的,人大监督要收到实实的效果,有时还必须与其它形式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如党内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我们在具体实践中,一是坚持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的结合。主要是始终坚持党委的领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和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主动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对在监督工作中大家评议测评确认的好的和差的部门和个人,及时向党委、政府、党委组织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要求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二是坚持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的结合。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干部,及时向党委、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情况,并要求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机关进行认真查处,迅速向人大反馈查处情况。另外,对于党委、政府、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提交人大依法监督处理的事项,我们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按照人大监督程序作出监督处理。这样,我们人大的监督与其它形式监督有机结合了起来,形成了监督的合力,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效果,树立了人大监督的权威。 (作者系通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和谐建设P1
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和谐社会建设助力
何青松
南江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着力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构建基层救助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城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在和谐南江的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2004年我县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贫困医疗救助试点,2005年启动城镇医疗救助工作,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南江县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和《南江县城镇医疗救助办法(试行)》,2005年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对象32450人,每人由民政出资10元,支持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放医疗救助金130万元。2006年结合农村低保启动共评定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4288人,继续由民政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1-5月,全县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对象中住院治疗的1956人,共报销医药费12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通过支持低保对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解决了资金有限、对象众多、难以把关的问题。自去年试点以来,保险公司受理报案497件,理赔459725元,人均赔付925元,个人最高赔付达到5000元,意外伤亡每人次3000元;低保对象除享受医疗保险外,患危重病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等费用后,我们将其列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今年1—5月救助1600人次,解决医疗救助金61.1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每人每年发放200元门诊医疗救助卡,解决了“三无”人员平常就医的困难。
建立城乡低保制度构筑社会安全底线。我县城镇低保经过几年来的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2006年共评定低保对象8548户,15997人,人均补差55.76元。今年我县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评定农村低保对象8868户,28228人,将农村低保对象同时列入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在适当解决其基本生活所需的同时,重点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
针对特殊需求提高救助效益。我们针对特殊困难群众的特殊需求,重点抓了贫困大学生救助、五保供养对象建房、优抚对象建房、因灾倒房重建、救灾应急救助、“明天计划”、流浪儿童救助、农民工维权等救助政策的配套实施,保障了特殊贫困群众困有所助。去年我县因灾造成895户农户房屋严重受损,县民政局区别户情,给每户重建户安排500—3000元的建房(维修)补助,帮助落实征地、用木材等优惠政策。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灾户,我们将民政补助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并帮助重建选址,使倒房户彻底摆脱滑坡的困扰。全县409户农房维修改造和486户倒房重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全部搬进了新居。通过积极组织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对51名孤残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通过对城镇低保家庭的贫困大学生实施分类施保,对农村贫困大学生进行入学救助,让370多名贫困大学生顺利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为了让就近进城务工农民能“进得来、站得住、能致富”,我们实施了“农民工进城无障碍工程”,在县城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建立了5个农民工公寓,现有床位1000多个,农民工可以“五角钱睡一晚,两元钱吃一顿”,农民工公寓还配备了电视、电话,设立了图书报刊栏,配置了娱乐活动室,建起了农民工党支部,解决了进城务工农民露宿街头、生活无着、收入偏低、组织生活无处过的问题;成立了南江县农民工协会,并相继在西安、上海、广州、郑州、成都等地建起分会和行业协会,先后为农民工追讨伤残赔偿金和拖欠工资7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整合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树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新理念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战略部署,我县不断创新社会救助理念,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树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理念,建立统筹指挥的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和运转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对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形成例会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
树立“重在建制、规范运作”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了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先后出台了《南江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南江县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南江县城镇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南江县农村特困户救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和农村低保、五保集中供养等试行意见,变“三榜公示”为“四榜公示”,切实加强村(居)民代表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救助政务公开、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纵深推进“阳光救助工程”,基本做到了应该救助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树立“社会互助、广泛参与”的理念,积极培育社会救助民间组织,建立完善的社会捐赠网络。为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互助友爱氛围,我们在切实抓好常年捐赠活动的同时,将每年的12月确定为慈善捐赠月,在全县各地各部门中广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县慈善协会牵头每年从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募集慈善资金近100万元,物资3万余件;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再就业协会、农民工协会,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募集资金70多万元,各类物资1万余件。县民政局成立了捐赠物资接收站,县级部门和乡镇设立了捐赠物资接收点,对捐赠物资进行统一分类登记保管,统一安排发放,对捐赠物品、资金发放建立台帐,定期向社会公示捐赠物资和资金发放情况,促进了社会捐赠活动的深入开展。
树立“城乡统筹、倾斜农村”的理念,按分类施救的原则把农村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水平。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全面完成了农村低保建制,并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在把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的基础上,我县目前正筹划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每2—3个村集中建立一个五保供养大院,已选址确定23个进行试点,预计全县最终将建成五保供养大院120个,年内还将改造乡镇敬老院10个,全部建成之后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将达到60%以上。在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我县正在探索农村特困群众医前救助的办法,对常年生病的农村特困群众,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医疗救助金。
树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理念,在实践中拓宽社会救助的外延和内涵。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效益,我县在传统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又在许多方面力求突破。在救助范围上,我们对不符合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实施专项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并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了服务范筹。在救助方式上,我县把社会救助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先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和住房困难。在救助质量上,在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同时,还着力从丰富文化生活、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帮扶,切实增强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能力。
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为民解困的新机制,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开发、再就业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网络更加健全、救助更加有力”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工作水平,增强救助工作实效,创造贫困山区社会救助新经验,全力打造和谐活力新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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