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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坚持“三个三” 推进效能建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5 【字体:

         今年以来,平昌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扭住三个关键,强化三大建设,落实三问机制,促进了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扭住三个关键:放权、集中、到位
  放权。坚持应清的必清,应减的必减,应放的必放,应调的必调,应进的必进,加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力度。全县保留行政审批部门34个,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由原来的295项减少到261项,精减了11.5%,其中取消收费项目11项,降低收费项目3项;省市下放调增至扩权县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74项;行政审批总时限较原来缩短了45.39%。
  集中。逗硬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股集中,行政审批股向政务中心集中。一是职能倒推。对照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逐一倒推职能,对口集中到各单位的行政审批股,从源头上理顺职能,明确职责。二是人员硬配。各单位提交拟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名单,经人事局、监察局、政务中心联合考察后,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按管干权属由组织部或人事局出文任命,配齐配强行政审批股长和政务中心窗口人员。三是印鉴统管。各行政审批单位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集中在政务中心管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单位行政公章不再作为行政审批法定印鉴,有效解决政务中心“只接件不办理”、“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
  到位。各行政审批单位向政务中心窗口授权必须到位,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必须到位。一是充分授权。行政审批单位向设在政务中心的窗口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高效办理。实行政务服务情况月通报制度,政务中心和效能办每月对各窗口的现场办结率、限时办结率、满意度测评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部门在授权100%的基础上达到现场按时办结率100%。对现场办结率低于90%、按时办结率低于99%的单位和部门,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三是优质办结。在强调限时办结的同时,更强调办结质量。实行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制,因工作不落实引发的败诉行政诉讼案件,除承担败诉责任外,每出现一起扣减该单位财政预算工作经费2万元,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书面检讨。1-6月,县政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746项,办结6730项,按时办结率达到了99.8%,县工商局、人事局实现了“双百”目标。
  强化三大建设:窗口、制度、作风
  强化窗口建设。主要是完善三个系统:一是规范办事流程系统。制定政务中心办事流程示意图和窗口办事流程图,分别在政务中心醒目位置和窗口上公示,让群众一看就明白。二是建好电子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延伸电子监控系统终端至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县长办公室,加大监督力度。成立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主要负责电子监控室监控工作和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三是建好承诺公示系统。政务中心和每个窗口在工作时效、质量、责任等方面进行服务承诺,切实做到言出必行、行必有果。
  强化制度建设。围绕实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强化五条保障性措施:一是导引服务。在政务中心大厅设置咨询台,确定两名导引员,热情迎接办事人员,耐心解答咨询,主动引导到相关服务窗口。二是佩证上岗。除着制服外的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工作服,行政审批股长或当日值班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在工作证上标明。三是全程巡视。政务中心人员分组排班,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到位情况、形象风貌、老百姓满意度等进行全天候巡视,对出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及时纠正。四是监控周报。行政效能电子监控室每周对监控的情况进行通报,并附下载图片。一旦发现问题,监察局、效能办立即跟进,从严问责。五是激励约束。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岗位补助,费用由财政承担。成立县政务中心党支部,各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政务中心党支部,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由政务中心考核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
  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坚持开门办公。在全县各级机关推行“两图一卡”,即“领导分工一览图”、“办事流程引领图”和“工作职位明白卡”,倡导“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接待,一个满意答复”的“四个一公约”,开展“服务受理‘零推诿’、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事项‘零积压’、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零差错’、实行责任追究制,服务基准‘零投诉’、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四零”行动。二是开展延伸服务。在全县43个乡镇推广驷马镇服务职能延伸到村的经验,对群众的服务需求公开承诺、上门服务、无偿代理、及时办结,使群众办事不出村。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扎实开展“万人评风、千家问计、百姓听音”活动。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巩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成果,紧紧围绕“人、财、事”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实行阳光决策、阳光财政、阳光项目、阳光审批,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法制轨道上阳光高效运行。
  落实三问机制:问事、问人、问责
  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出台“三问”机制实施办法,成立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推动工作落实。
  以问事促明责,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县级领导干部管线、联乡、抓重点项目的领导机制,县级部门抓线、联村、管本职的责任机制,乡镇辖区总管、线上监管、联村包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县委、政府工作月初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工作,月底逐项交账、定性定量结论。全面落实首问责任人,挂牌上岗并在政务公开栏中每日公示,履行首问责任制的全部职责。严格定岗、定员、定责、定目标、定奖惩,推进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次明晰化。
  以问人促尽责,专项督查督办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由目督办、效能办、项目督查组负责,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每旬一次典型通报、每月一次督查汇报、每季一次对照考核、半年一次重点分析、年终一次考评奖惩,采取发整改通知、书面通报、电视曝光、黄牌警告、主要领导述职、问责追究和量化考核等措施,在县电视台上每月公布形象进度,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签批件定向追踪督查,实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述职,办不了的事坚决不说,有条件完成或可以创造条件完成的事必须说话作数,说到做到。
  以问责促效能,从严治理不落实的人和事。建立行政效能告诫制度,实行“三书一表”,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视其情节分别发出《行政效能提示书》、《行政效能告诫书》、《行政效能整改书》,建立《行政效能执行情况登记表》,作为行政问责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三次被效能办通报的地方或单位予以黄牌警告,限期不能改变面貌的,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公开述职,公开述职后仍无明显进展的,立即采取组织措施并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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