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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化解乡镇政府债务的作法与成效
作者:严 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6-04 【字体:

       通江县辖49个乡镇,总人口73万,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本级年财政收入不足4000万元。2003年底,全县乡镇政府债务高达5.3亿元,乡镇平均负债1082万元。巨额的乡镇政府债务不仅影响了财政的正常运转,而且制约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政府形象。
  在上没有国家明确政策,在下没有地方强大财力支撑的情况下,通江县委、县政府在多次调研和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果断决策,开始自力更生化解乡镇政府债务。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对全县乡镇债务进行了清理锁定,在清理、核实、锁定的基础上,鼓励多方相互划转,成功消化乡镇政府债务1.5亿元。在此基础上,县财政打紧预算,2005年、2006年分别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4366万元和3791万元,截止2006年底,全县乡镇政府债务还有1.42亿元,比2003年底减少3.88亿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逗硬清理锁定债务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乡镇财政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联系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了13个清理工作组,落实了“工作组实施、乡镇配合、部门协助、县级领导挂包”的责任制,逐个乡镇进行财政财务清理。在清理内容上,重点清理2000年以来的乡镇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债权债务形成原因及其合法性。在清理方法上,主要采取封账盘库、合并账套、追根溯源、逐一清核的办法进行,始终把理顺财务、债务关系作为重点,对每一笔账务都一一核对,对每一笔债权债务都逐一核实,全县共发放对帐通知书32000多份,询证函800多份,共核实债权户13173户、债务户18989户。在清理的同时,坚持“理清财务,核准债务,适度划转,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统一换据,现场确认,三方(乡镇法人代表、财务清理业务负责人、债权债务人)签字”的办法,对没有争议的乡镇债权债务进行了锁定。全县共核减债权净额10968万元,锁定债权总额13480万元,比清理前的24447.7万元减少44.8%;最终锁定全县乡镇政府性债务总额23300.8万元,比清理前减少39.1%。为防止“前清后乱”的现象发生,清理组分乡出据了清理核实报告,将清理中的有效统计报表、文字资料全部装订成册,统一纳入县财政局微机控管。
多策并举核减债务
  在全面清理锁定的基础上,采取了冲、剥、收、砍、挤等多种方式核减划转乡镇政府性债务。一是冲转减债。对政府与个人、政府与部门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多角债,采取“个人自愿,各方到场,干部带头,当面转账,完善手续”的办法,经对应双方履约签字后,互相冲转抵帐。通过冲转减债的办法,全县共变相回收债权、化解债务10608.5万元。二是剥离减债。对不应由集体和乡镇政府承担的债务,认真分析、追究债务形成的原因,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重新确定债务承担主体。通过剥离债务的方式,全县从乡镇政府剥离债务1452.3万元,转由教育、卫生、广播、交通、电信等部门承担。三是清收减债。严格审计,坚决追收违纪违规款、利息税和非法所得暴利。全县查处财政违纪违规行为155起,共清出违规资金814.7万元,涉及干部232人,现场退赔51649元。对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收入,由地税部门开票,财政所代扣代缴,共征收个人所得税181.1万元。对非法所得暴利,能够确认领取人的,限期追回,不能确认或冒名顶替的,由业务经办人负责追收。四是砍息减债。严格执行统一的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凡是在1999年8月1日前发生的民间借款,最高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8月1日后发生的所有民间借款,最高月利率不超过1%。按此标准,凡超支的利息一律抵减借款本金;凡利息转入本金部分的一律不计息。全县共砍减民间借款本金234.4万元,砍减借款利息1002.8万元,其中砍减单个债权人利息最高的达32万元。五是挤“水”减债。凡未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领导干部个人随意表态承诺而虚增的政府性债务,政府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财力举债(或打欠条)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形成的债务,清理审核时坚决予以砍减。全县共砍减人为虚增债务24.2万元。
千方百计消化债务
  对锁定的债务,采取多种手段筹集还债资金,分年度、分批次偿还。一是发展经济偿债。近年来,全县依托资源优势,狠抓畜牧、食用菌、粮油、劳务、能源、旅游等产业发展,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新增财力的大部分用于偿还乡镇债务,2005年从新增财力中安排150万元用于偿还乡镇政府债务,2006年从新增财(下转P28)(上接P19)力中安排1600万元用于偿还乡镇政府债务。二是财政预算偿债。严格压缩人、车、会、话、接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规范公务费定额包干管理办法,3年来,通过调整预算安排了7185万元专项用于偿还乡镇债务。三是理顺体制减债。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了乡镇行政区划,将原来的76个乡镇合并为49个,精简了机构,减少了财政供养人员;改革和完善了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界定县乡财政收支范围,加大了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2005年从县级财政净结余中转移安排给乡镇972万元,核销乡镇在县财政借支的财政周转金382.5万元,既消化了乡镇财政赤字,又消化了乡镇在县财政的超预算借款。四是清收债权偿债。两年共清收债权80万元,清收的资金全部用于偿债。五是变现资产偿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闲置的部分房产、设备、宅基地等资产,由县上统一组织,依法将负债单位或因负债而形成的闲置资产变现后,全部用于清偿债务。
  通过三年的努力,通江县在化解乡镇政府债务上不断探索、实践和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彻底改变,“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乡镇的财务收支行为逐步规范,确保了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二是通过锁债、控债等措施,使乡镇政府债务得到了有效控制,杜绝了恶性膨胀,有效降低了财政风险。三是通过逐年偿还债务,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既确保了社会稳定,又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四是消化和解决了不少具体矛盾和纠纷,减少了基层工作阻力,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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