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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领导干部接受“阳光考核”
作者:曾志伟 …    文章来源:今日巴中杂志第2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4-04 【字体:
  本刊讯:在2006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平昌县从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着手,优化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监督,逐步把考核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优化考核目标。综合设置经济运行状况、社会事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等别类,全面准确科学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还就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综合评价”六个方面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改进考核方法。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式,多角度、多侧面地了解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个别特点和心理素质等。同时实行“上下互评”,以增强考核工作互动性,从县级部门和乡镇抽调了35名政治强、业务精的党务干部分组进行交叉考核。拓展考核范围。不断延伸触角,充分利用组工干部联系(街道(社区)居委会制度、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制度,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加强与居民区的联系沟通,从社情民意中把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和情况;充分运用问卷调查表、网上评议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意调查,加大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强化考核监督。实行考核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对考核组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建立了考核申诉制度,主动接受被考核人员咨询和监督;公开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考核进程和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注重考核反馈。实行干部考核结果公示制。将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全部公开,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向社会“亮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考用结合,年度考核为末位的领导干部聘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调整岗位;连续三年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降职使用;对考核多次“优秀”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曾志伟 黄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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