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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行日报制落实“三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5 【字体: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化解涉诉信访专项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巴州区法院按照市委“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要求,实行承办人员对信访案件的化解情况及稳控措施等情况日报制。对涉诉信访专项工作规定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范围。
  问事:该院要求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分管副院长、庭长等责任领导及承办人员必须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阅卷、亲自接待当事人、亲自与相关部门沟通、亲自参加案件的妥善处理;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的采集、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情况、与当事人的协调情况、联动化解情况、化解及稳控方案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必须做详细的笔录,形成清晰的工作轨迹。
  问人:该院为严格检查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化解、稳控工作日报告、周督察制度。要求各承办人员必须于每天下午5时向信访科书面报告信访案件的化解进度及稳控情况,信访科每周采取阅卷、查记录的方式督察工作进展。
  问责:该院规定责任领导和承办人员在一周内不作为的,在全院检讨;二周内不作为或虽有作为但达不到要求的,只发放基本工资;三周内不作为或虽有作为但达不到要求的,自行申请停止执行审判职务,并在全院通报;在党组确定的结案期限内未按期结案的,责任人员自动申请辞去一切审判职务;如有党纪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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