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两级法院从六个方面狠抓案件质量 巴中两级法院始终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着力从六个方面采取具体有力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结案率达98%,继续保持了案件一审上诉率、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申诉抗诉率、涉诉信访率和违法举报率“六个下降”的良好态势。 该市法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努力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着力从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二是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为契机,强化庭审准备工作,规范庭审行为和程序,组织庭审观摩评比,既发挥了庭审职能,又提高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三是审慎处理大要案件,制定了《切实加强大要案件审判管理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大要案件的范围和标准,严格了大要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审判管理纪律,逗硬了责任追究,防止了因大要案件处置不当而引发的负面效应,使大要案件的妥善处理带动了审判工作全局。四是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裁判文书质量和送达管理办法》,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语言文字、标点符号、装订以及送达程序等各个细节给予明确的规定,并严格了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管理责任及奖惩办法,严防了裁判文书“带病出门”。五是继续把诉讼调解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逐步形成了从民商事审判到执行和解,从行政协调到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确保了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6年,全市法院各类案件平均调结率达54%,与上年同比上升6%。六是继续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采取定期评查、随机评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考评,增强了法官及书记员的责任意识。(杨立庆)
◇南江法院构建“大纪检”工作格局 南江法院在专项整顿活动中,为切实把好“廉政关”,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构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纪检组为指导,以监察室为中心,以各支部书记、庭室负责人为骨干的大纪检工作格局,使纪检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位法官身边,扩展到审判第一线,强化对一线法官及办案活动的监督。(吴全) ◇通江法院从六个方面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近年来,通江县人民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六项措施认真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一是以农民工及其家属为对象,通过举办农民工培训班、邀请农民工旁听开庭、召开专题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培训工作,尽量满足农民工的法律需要;二是就审结的涉及农民工维权的重大案件,向社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反面案例进行揭露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农民工、理解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氛围。三是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力争春节前集中立案、审理、执行一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并要求执行法官“岗上过年”,及时为农民工解决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四是明确处理原则,讲究处理方法,注重处理效果。对已受理而未审结听或未执结的案件及时审结、限期执结;对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通过有线电视对社会公开立案电话,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24小时开通农民工立案热线;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实行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提起诉讼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在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求法官主动调查取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充分利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积极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凡符合速裁的案件,要求速裁庭当天受理、当天审理、当天结案。五是建立与政府、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商机制。六是迅速将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江法院)
◇平昌法院五项措施认真贯彻《监督法》 一是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督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现实意义,切实把人民法院的思想统一到监督法的要求上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勤汇报,依靠人大监督来推进法院工作。除做好每一年度的法院工作报告外,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专题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借人大监督之手巧解工作难题,从而促进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通过多邀请,借人大力量来帮助法院强化监督。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同志和代表到法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努力改进,认真对待人大评议法院工作,对提出的评议意见及时整改。通过主动要求人大来监督法院、帮助法院,使法院在人大的监督下进行阳光作业,做到公正司法。四是通过多渠道,确保人大监督有效性。对人大批办、交办的案件,归口办理、逐案登记。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确保公正司法。五是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研究细化一系列监督机制,重点放在对法官队伍的监督上,通过院长、副院长年度的述职述廉,审判人员的述职,确保人大法官队伍的监督落实;通过参加庭审现场,对法官的司法礼仪、审判作风、业务水平等进行全面了解,有针对性地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在法院内部确立联络工作机制,对有关事项的办理明确到人;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规范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实效。 (向涵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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