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相继提出要构建税收征管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规范机构设置,优化征管流程,健全征管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集约化管理,全面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虽然各地在构建征管一体化运行机制工作中,作了大量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但是这些尝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究竟什么是“征管一体化”以及如何构建“征管一体化”,还没有确切和完整定论。本文试图从基层税收征管的角度,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就什么是征管一体化,为什么要建设征管一体化,如何建设征管一体化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征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征管体系扁平化。当前,市县一级国税部门大都按行政层级或行政区划设置税收征管机构,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征管机构设置过多,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脱节,征管力量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了实际工作中机构运转成本高,办事效率低,在同一县(区)内税收征管工作标准不一、协调不够、征管质量和效率差别较大等问题。征管一体化要求在征管机构的设置上要弱化行政层级要求,尽量减少机构层级,简化业务流程,建立扁平化的征管组织体系,把征管力量、征管资源推向一线,突出征管主业地位。丘陵地区、山区、民族地区等税源分布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中心集镇,可适当撤消派出机构(税务所、农村税收分局),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根据辖区内税源分布状况,划片管理,重新设置征管机构。经济较发达、税源分布相对均衡的地区,要体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可适当合并基层征管机构或在同一征管机构中根据纳税人行业、规模、经营特点的不同而设不同的管理小组、合理调配各管理小组的征管力量与征管资源。同时,要改革内部管理机制,县区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税收征管上,县局科室与管理分局、税源管理科属同一层级而职能不同的组织单元。科室要承担全局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和综合业务工作;税源管理单位全部精力放在如何加强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上。市州局工作重心要前移,通过采取班子成员管户、机关科室联系企业等办法,让后台管理工作走向前台,直接参与税收征管工作,在全系统范围内构建全员征管模式,最大限度地让全系统所有资源充分为一线征管服务。 征管制度规范化。近年,省局总结推广的电脑定税、多元化申报、直线管理法等征管制度办法,在各地均运行良好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征管一体化建设要求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协调高效运转,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实际工作就难有头绪,随意性大,很难达到“协调高效”运转的要求。日常征管制度或办法要在一定范围内统一起来,不能因地域、经济税源、征管条件的不同而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征管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就是要把征管工作中的规律性或共同性发掘和总结出来,并形成制度性的东西后推广,用以更好地指导一线税收征管工作。 内部管理协作化。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时要加强联系、统筹协调,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不能政出多门、数出多门。征管、法规等综合业务管理部门与流转税、所得税等专业业务管理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相互服务。综合管理部门应重点抓好工作调研和制度研究,在征管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办法等方面为专业管理部门搭建良好的平台。专业管理部门应重视细节研究,从单个税种、单个行业、个别企业的管理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综合管理部门,以便形成统一的制度,用以指导全局工作。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室等非业务部门要主动融入到征管工作中,发挥各自在信息掌握、队伍管理、执法监察等方面的优势,全方位为业务部门服好务。 征收管理精细化。要根据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把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全部纳入“一体化运行平台”,纳入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将日常征管工作的运行、监督和考核具体化、数据化。要重点抓好对数据的分析运用,在省、市、县建立统一的征管数据分析运用平台,定期通报、发布征管数据异常信息,及时提醒基层征管部门注意征管数据指标的异常变动情况。要求各地要通过征管质量指标等数据,追根溯源,找准日常征管工作的瓶颈和症结所在,针对问题逐项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全面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数据管理或信息化管理,都是为了解决以前税收征管中管理粗放、责任淡化等问题,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税收征管的精细化、集约化管理。 纳税服务标准化。服务涉及的范围、内容、措施和考核要尽可能实现标准化操作,以便更好的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升国税整体形象。一是流程再造,重点解决纳税服务做什么的问题。二是建立标准,重点解决纳税服务怎么做的问题。三是打造品牌,解决纳税服务如何做好的问题。 征管一体化建设的实践 改革机构设置,推行全员征管。一是推行机关基层一体化改革。在巴州区、通江县试点改革的基础上,于2004年全市各县区局均完成了县级局机关基层一体化改革。共撤消农村税务所(分局)15个,撤消、合并基层分局非业务工作岗位50余个。根据税源管理板块化、专业化的要求,各县区局分别设立一个重点税源管理分局,1-3个其他税源管理分局,并且全部集中到县区局机关办公。将行政工作和党群工作从税收征管机构中分离出来由县区局统一管理,税源管理单位只单纯从事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板块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对农村税源实行划片管理,巡回检查、集中征收。对城区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分纳税人类型、行业设立不同的税收管理机构,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各县区局均设立了城区企业税收管理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城区个体税收管理分局,1-3个农村税收管理分局。通江、南江等县还根据城区企业、个体税源特点,在同一分局类划分若干管理小组,一个小组负责某一行业或某几个行业纳税人的管理。不定期对各小组管理的行业进行轮换,既提高了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又以“岗位练兵”的方式煅炼了税收管理人员。三是推行全员征管。结合省局工作要求和巴中实际,对全员征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各部门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联系1-2户重点税源企业,组织搞好税源调查研究,重点解决农产品加工、汽车(摩托车)销售、家用电器、超级市场、药品销售、加油站等行业低税负问题。各业务科室分别联系不同行业中的2-3户低税负、零申报情况较重或欠税较多的企业,在实践操作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各个行业代表性企业的典型调查,分别制订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票证中心等非业务科室,负责宣传总结、税收管理员轮岗交流和人才选拔培养、执法监察、税收管理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分年度确定全员征管工作目标。今年,通过实施全员征管,力争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每月控制在25%以内,行业税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加工、汽车销售以及其他商业行业税负较去年有较高提升。力争追收陈欠税占上年欠税的10%以上,原则上不再发生新欠。 完善征管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综合征管制度建设。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停歇业管理办法、非正常户管理办法、电脑定税管理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办等。二是抓好行业征管办法的制订和完善。如大型超市税收管理办法、加油站税收管理办法、农村小砖厂税收管理办法等。以单项税收征管制度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分行业税收管理模式,精细日常税收征收管理。通过制度建设,解决了一线税收征管中管理秩序混乱、管理随意性较大、管理漏洞较多的问题;解决了部分行业长期以来税收秩序混乱、行业整体税负明显偏低、行业内税负不公问题。三是实现专业管理。在对经济税源和管理对像的基础信息、基础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在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经营特点和管理特点,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对管理对象进行分门别类,针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制订不同的管理制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管理程度。 统筹内部管理,提高征管协作水平。一是统筹管理。市局各业务科室打破部门壁垒,加强工作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统筹管理水平。市、县两级均建立了税收征管协作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征管例会,各科室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并由市局统筹安排落实。二是信息共享。对基层报送的报表、数据归口计统、征管部门统一收集和管理,其他科室需县区局的数据时直接进行提取,避免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三是跟踪问效。推行工作计划制度,年初各业务科室根据省局要求和市局工作安排,制订年度工作重点,并按季度制订工作计划,让科室之间相互了解工作动向,基层征管单位明白一段时间内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思路,体现全局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对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实行跟踪问效和随时通报制度,实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追踪、事后有结果的良好工作态势,突出执行力度和执行质量。四是预警处理。市局利用掌握的共享信息资源主动进行分析和预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建立管理平台,强化征管数据应用。为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过程监控,我们组织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自行开发了《征管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在数据分析运用软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税收征管一体化运行平台”,分级建立征管数据查询、异常数据预警、征管质量指标通报、工作任务下达、任务执行反馈和绩效考核等摸块。辅之征管指标按月发布、数据分析例会、征管质量指标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逐项解决征管质量指标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征管质量提高。 以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规范纳税服务。明确了服务事项,建立了服务标准。今年,重点抓好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和纳税服务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服务效果。 对征管一体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一是作用局限问题。征管一体化建设作为解决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粗放、责任淡化、征管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的一种管理手段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一体化建设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并经实践证明易行有效的一体化运行机制。抓好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能以为单纯依靠一种管理办法或一种运行机制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征管一体化的正常运行,需要根据条件或环境的变化而对征管一体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二是人员素质的问题。征管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后,一方面对各级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另一方面对一线税收管理人员的执行落实能力要求较高。如何在短时间内建立一支适应征管一体化工作需要的管理人才队伍是当务之急。三是工作监督和激励问题。征管一体化运行以后,为了保证日常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要随时抓好对工作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要将监督融入一体化运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因此,征管一体化建设对工作监督的质量,执行落实的效率要求很高,要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职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能有效的贯彻落实下去,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一体化运行后各科室、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工作量势必加大,必须有效解决工作责任加重后的人员激励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减少征管一体化运行的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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