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充分肯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历史地位,深刻阐述了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十七大报告对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通江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更加积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了全县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正确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人大工作充分保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认真贯彻实现县委的意图。在行使决定权时,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地方国家机关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行使监督权时,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使国家公务人员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在行使任免权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县委人事安排大格局的实现。真正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小康社会建设 当前,根据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县人大常委会,要义不容辞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谋划发展、推进跨越上来,认真行使各项职权,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此,在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解放和发展先进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首先,我们根据全县的发展思路确定监督重点。县委结合通江县情提出了“解四难、育产业、建新村、抓党建、促和谐”的发展思路,实际上包含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内容。围绕县委的发展思路,我们选择了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问题,农业、工业、能源、旅游等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环境保护、依法治县等方面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促进了这些方面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其二,我们认真督促“一府两院”全面实现人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司法工作任务。为此,我们坚持听取政府、计划、财政的相关专题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要求政府及其计划、财政等部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圆满实现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听取法、检两院的半年工作和全年工作汇报,要求其切实履行审判、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营造安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其三,我们着力监督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我们有目的地加强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执法监督,要求政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着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强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的执法监督,要求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加强了小城镇建设的工作监督,要求政府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了对政府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要求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重点工程项目充分咨询论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其四,我们积极参与县委的中心工作,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对于县委分配的扶贫开发村建设、城乡灾后重建、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等中心工作,我们找到其与人大工作的结合点,找准人大参与这些工作的切入点,在参与中督促协调建议,推动了全县工作。同时,我们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为县委的全局工作和重大发展决策建言献策,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县委的决策和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效益。 积极主动地行使法定职权,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健康发展 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定职权是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的主要内容。我们坚持更加积极、大胆、有力地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健康发展。 在行使决定权方面,对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我们严格要求“一府两院”依法提请人大审议决定,并及时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和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决议、决定。如今年县委、政府为了拉大城市框架、改善城市交通条件、更加方便市民生活,在惠民行动中准备实施县城“两路一桥”建设。这是几项重大的城市建设项目,为此,我们要求县人民政府形成专门议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加快了“两路一桥”建设,现在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一是明确监督任务,突出监督重点。坚持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监督。二是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在建立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方面,我们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2个规范性文件,用以指导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及“一府两院”如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第一,在监督方式上突出一个“活”字。我们在监督方式上灵活采取了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案件督办等形式,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第二,在监督力量上突出一个“合”字。我们在监督工作中,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把人大监督与党委的纪律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产生了更好的效果。第三,在监督要求上突出一个“严”字。我们在实施监督时从帮助改进工作出发,敢于揭短,不怕伤“和气”,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的方向和要求。四是加强监督追踪,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形成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对监督事项做出的监督意见,“一府两院”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凡“一府两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不力、整改不到位、县人大常委会不满意的,要继续整改落实,直到县人大常委会满意为止。如我们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在视察结束后,根据城市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代表视察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县人大代表的视察意见,迅速整改落实。后我们再次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县人大代表视察意见加强工作整改的专题情况汇报,并再次提出督办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继续整改落实。在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的跟踪监督下,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在行使任免权方面,我们一是坚持三条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以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二是严把“三道关口”,即严把审查关,严把考试关,严把承诺关,实现依法任免和创新举措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四个程序”,即搞好任前沟通,搞好会前初审,搞好会中审议,搞好任后监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我们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确保了肯干事的人有舞台、能干事的人有地位、干成事的人有前途,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人大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导作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中,人大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我们: 一是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听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汇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是从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入手,规范部门依法行政行为。我们坚持备案审查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使其符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源头上制止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 三是认真实施信访案件监督。我们始终把信访案件监督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凡是信访中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行政、司法案件,常委会领导或常委会主任会议都要听取汇报,加强督办,督促行政、司法机关有错必纠,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与此同时,我们还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增强“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四是督促政府以“五五”普法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及时作出“五五”普法决议,要求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乡、治村、治企、治税等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对领导干部先考法后任官,以及通过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常委会、主任会、法制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加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将代表工作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城市建设管理、重点交通建设、县城“两路一桥”建设,并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视察意见,成效非常明显。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把10月、11月分别作为市人大代表活动月、县人大代表活动月,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积极互动参与代表活动月代表活动;在代表活动月中,代表们通过学习、座谈、视察,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体会了开展代表工作的成就感。如涪阳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县、镇代表视察了场镇饮水问题及几个页岩砖厂的环保问题,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场镇饮水水源迁址,页岩砖厂的污染迅速治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派环保局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对县人代会及代表平时开展履职活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我们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对于重点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务使代表满意。如今年县人代会部分代表提出加强环城南路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等议案和建议,我们将其作为重点议案和建议,及时交办和督办,深入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并邀请相关代表视察办理情况,确保了办理质量。 三是进一步建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好议案”活动,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对于乡镇人大工作,我们认真指导乡镇人大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人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轮流培训乡镇人大正、副主席,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加强了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进一步搞好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人大常委会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为此,我们坚持不断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狠抓思想建设。我们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振奋机关干部的进取精神,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效率。二是狠抓组织建设。机关充实了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工作实践中考察锻炼使用干部,加强了干部的交流,部分年轻有为的同志交流到乡镇和政府部门任职,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三是狠抓制度建设。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工作和常委会机关的各项日常工作都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四是狠抓廉政建设。机关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干部加强了党章及党纪、政纪规定的经常化学习,时刻做到了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树立了人大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人大机关的尊重、信任和支持。 (作者系通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